2023-02-06 11:15:33
發文字號:豫商運〔2023〕5號 | 發布日期:2023年2月06日 |
發文機關:河南省商務廳等18部門 |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精神,進一步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助力穩定我省經濟基本盤和保障改善民生,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新能源汽車流通消費
(一)促進跨區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鼓勵有條件的市縣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研究出臺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公共領域車輛綠色替代。加大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
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車輛、網約出租車新能源更新替代推進力度。(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繁榮二手車市場
(一)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廳、公安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財政廳、公安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二手車發票管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公安機關、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省稅務局、公安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汽車更新消費
(一)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全面實施重型車國六排放標準、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燃氣貨車和汽油車,加快淘汰國四柴油汽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汽車;研究補助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市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活動。(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財政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施行前已取得資質的企業,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期重新完成資質認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省商務廳)
(三)加大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建設用地支持。企業建設項目用地性質原則上應為工業用地,對已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的企業及《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印發后3個月內獲得用地審批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在建項目,按已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省自然資源廳)
四、加快發展汽車平行進口
(一)支持汽車平行進口。落實平行進口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和信息公開制度,允許企業對進口車型持續符合國六排放標準作出承諾,在環保信息公開環節,延續執行對平行進口汽車車載診斷系統(OBD)試驗和數據信息的有關政策要求。(省商務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督管理局、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汽車平行進口。進一步優化整合鄭州口岸、綜合保稅區等對外開放平臺資源,推動加快形成以鄭州鐵路口岸、鄭州經開綜合保稅區為中心的汽車平行進口貿易產業帶,致力將鄭州打造成中部地區汽車平行進口分撥集散、整改檢測、展示銷售中心。(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鄭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和提升汽車使用環境
(一)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切實提升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水平,加快應用新技術新模式,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匹配。新建居住區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停車設施。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動,積極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園綠地地下空間等,挖潛增建停車設施。各地要完善停車收費政策,強化資金用地政策支持,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債支持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建設。(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發展汽車文化旅游等消費。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車運動賽事、汽車自駕運動營地等項目建設運營,推動鄉村驛站和汽車露營地建設,發展鄉村休閑度假經濟,促進展示、收藏、交易、賽事等傳統經典車相關產業及汽車文化發展。(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豐富汽車金融服務
支持汽車消費金融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有序發展汽車融資租賃,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與融資租賃企業加強合作,增加金融服務供給。(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商務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海關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南省體育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