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10條措施,加快推動二手車出口!
2024-12-26 14:49:05
2023-05-05 15:33:37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2023年5月5日 |
發文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優化放寬混動指標車輛相關條件的通告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促進我市新能源小汽車市場消費,鼓勵個人消費者購買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車,根據《深圳市關于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若干措施》及其接續政策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對放寬混動指標車輛條件進行優化,現通告如下:
自5月4日起,使用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的個人在辦理新購車輛注冊登記上牌審核時,不再要求車輛需滿足“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9批及以前)”的條件,車輛動力蓄電池組總能量≥35kWh等其他條件保持不變。
咨詢熱線:95533、88101995、88101131。
特此通告。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