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14:31:17
發文字號:魯商發〔2022〕7號 | 發布日期:2022年7月6日 |
發文單位: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
各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同意,決定繼續實施汽車消費券、家電消費券發放政策。
一、繼續按照《關于促進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商發〔2022〕4號)、《關于促進商用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工信發〔2022〕2號)規定的汽車消費券發放標準,支持消費者在省內購買乘用車、商用車、報廢舊車購置新車并上牌(二手車除外)。7月份全省新發放2億元乘用車消費券,商用車消費券1.2億元總額不變,核銷時間延長至7月底。發放汽車消費券所需資金,省級財政按50%的比例給予各市補助,其余資金由各市承擔。
二、繼續按照《關于促進家電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商發〔2022〕5號)規定的家電消費券發放標準,支持消費者在省內購買家電。全省發放2億元家電消費券總額不變,核銷時間延長至7月底。支持范圍在電視、冰箱、洗衣機、空調4類商品基礎上,增加燃氣灶、抽油煙機2類商品。
三、支持各市舉辦形式多樣的促銷活動,推動汽車、家電生產和銷售企業參與消費券活動,疊加優惠讓利措施,提高消費券“乘數效應”。
本次消費券核銷期限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各市要認真總結前期經驗,調整消費券發放方式,增加發放頻次,加快核銷審核,加大宣傳報道,確保政策措施取得預期成效。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