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 09:21:41
國家稅務總局2月14日消息,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第八批)。本批《目錄》為2023年第一次發布,共涉及208家企業的505個車型,包括救險車、大流量排水搶險車、純電動路面養護車、物料粉碎車等車型。
專家表示,納稅人購買《目錄》內專用車輛,可享受車輛購置稅免稅優惠。總體來看,《目錄》涵蓋的車型越來越全面、細致,可適用于更多場景。
為切實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要求,提升納稅服務水平,提高稅收管理質效,更好地維護納稅人權益,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管理機制,由稅務部門審核轉變為委托專業機構審核,由依據《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稅圖冊》比對享受轉變為依據《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自動享受稅收優惠。
具體來看,一是車輛生產企業、進口車輛經銷商或個人按要求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材料;二是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對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三是裝備中心按照《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技術要求》依規開展技術審查;四是裝備中心將通過審查的車型提交后,由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目錄》。
《目錄》發布前已出廠銷售的專用車輛,申請人可在所銷售車輛的車型列入《目錄》后,在所銷售車輛的車輛電子信息中標注免稅標識,重新上傳。納稅人可以憑免稅標識等車輛電子信息及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
如果納稅人購買了專用車輛并繳納了車輛購置稅,之后專用車輛列入了《目錄》,申請人可在所銷售車輛的車型列入《目錄》后,在所銷售車輛的車輛電子信息中標注免稅標識,重新上傳。納稅人可以憑免稅標識等車輛電子信息及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依法退還納稅人已繳稅款。